“千年人参,百年陈皮”。新会陈皮是著名地方特产,也是“广东三宝”之首。近年来,随着新会陈皮产业的发展,社会各界对依法保护新会陈皮的呼声很高。江门市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了《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》,该《条例》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新会区是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,是新会陈皮的产地,《条例》的颁布施行将进一步推动新会陈皮文化传承、促进新会陈皮产业发展,为保护新会陈皮提供法制保障。
当天,新会人民会堂人头攒动。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、赠送新会陈皮相关纪念品等形式,让市民更好地理解和学法用法的能力。“《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》的施行,有助于新会陈皮的行业规范与产业良态发展,我们作为新会陈皮从业者感到非常大的鼓舞。《条例》对新会陈皮的种、柑、皮都进行溯源管理,还有工艺保护、环境保护、病害防治、政策扶持等方面内容,非常全面,这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起到很重要的作用。”江门新会轩禄号茶坑柑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叶朝胜表示,作为柑农,他认为《条例》不仅保护了新会陈皮生产工艺的传统性,也保护了生产工艺的创新性。同时,也是对新会柑从业人员的一个约束。“《条例》使新会陈皮行业人员更加注重新会陈皮的品质,促进新会陈皮文化繁荣和新会陈皮产业健康发展。”
当天活动邀请了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何中林对《条例》进行讲解。何中林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,是法学硕士,2018年被评为“广东省立法工作专业人才”。2015年江门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,他一直从事地方立法具体业务,截至目前,参与了江门市共7部法规的起草、审议及出台全过程,是《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》起草的主笔人、诞生的亲历者和见证者。
来源:江门日报 张奕维